中新网11月1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如何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要求?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介绍,《若干措施》把这项政策放在第一条,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关鹏表示,这项政策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就是文件中明确提到的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等领域,政策范围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