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8日电 (周奕航)近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对林艺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作出处罚,罚没金额合计超1.77亿元。
浙江证监局称,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林艺平在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某科技)任职,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而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某某科技均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同一管理团队管控。前述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某某科技的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均按照同等要求进行约束。
浙江证监局指出,期间,林艺平不仅因工作职责可接触、查询前述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未公开信息,而且直接获取、加工过相关未公开信息。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间,林艺平借用“何某龙”东莞、中信证券账户,IP在杭州的交易都是由林艺平决策、操作,资金是林艺平借用账户中原有的何某龙的资金,盈亏由林艺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