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8日电 (记者 杨杰英)11月28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发布。
该《条例》的制定标志着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杨向群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的基本情况。此次立法并非对1996年制定、后经修正和修订的旧版环境保护条例的简单修订,而是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制定的一部全新的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具有深远意义,旨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建设。同时,也是适应“大生态”“大环保”格局,衔接细化上位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