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关于编制情况的报告》提交审议(以下称《规划》),《规划》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上,被列为2025 年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事项。
《规划》提出了2027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设置的阶段性目标。规划送审稿提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名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到2035年,全面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价值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充分利用和传承发展,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
该《规划》提出“构建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格局”的任务要求,明确构建“一核、四廊、五区、多点”的总体保护格局,明确重要线路保护和片区保护内容等。“一核”是指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四川历史文化核心聚集区。“四廊”是指以长征线路为依托的长征文化走廊,以长江文化、黄河文化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以蜀道、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以三线建设遗产为依托的三线建设走廊。“五区”是指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南盐酒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多点”是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集中分布的点状斑块。“《规划》明确了成都平原作为四川历史文化核心聚集区的重要地位,精准提出四个廊道和五大片区指引,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点状斑块的重要性,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全面统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邓立军在作报告时说。
据他介绍,《规划》首次系统地对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梳理,完善了省级以上保护对象名录,填补了此前相关工作的空白,研判我省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率先把见证新中国成立与发展的三线建设历史遗存、承载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震后恢复重建典型案例等纳入了保护对象增补名录,科学拓展了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范畴,最终形成22大类49小类的省级以上保护对象名录体系。
在价值研究方面,共凝练21条历史价值,总结提出4项四川历史文化核心价值,即“长江黄河上游早期人地关系的杰出见证”“古蜀文明发源地与中华文明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见证”“物产丰富、科技发达、商旅络绎的中国古代西部经济中心”及“党领导人民广播革命火种之地、部署国防和基础工业的大后方”。
在保护措施方面,明确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实施潜在保护对象挖掘,规划新增历史地段、三线建设历史遗存、震后恢复重建典型案例、历史名园等4类保护对象,梳理挖掘出新增(或升级)的省级以上保护对象共583处,明确了分类保护措施。
记者 李霞
编辑:王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