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9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根据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8日上午,各代表团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下午,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三部法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