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破解矛盾纠纷化解“多头跑、分散管”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综治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矛盾纠纷呈现类型多样、成因复杂、跨域联动等新特征,传统治理模式的一些短板日益凸显:一是部门协同不够顺畅,劳资、房产等矛盾纠纷涉及多部门职责,存在部门分散管、群众多头找的现象,矛盾纠纷化解周期长、效率低;二是风险排查缺乏统筹,矛盾纠纷信息分散在不同条线,难以实现精准研判;三是治理力量相对分散,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协同不足,存在“各扫门前雪”现象。面对这些问题,亟须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从“分散管”向“一站式”转变,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改革措施:聚焦“建、驻、配、运”四个环节,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规范场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按照统一标准推进场所建设,做到选址合理、标识统一、功能分区科学,规范设置受理、调解、研判等功能区域。搭建综治信息化平台、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与上级综治中心、各职能部门及基层网格的数据互联互通。整合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资源,推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场地改造升级,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目前,全市县级综治中心完成改扩建5个、新建3个,分类建设乡镇综治中心145个,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标准化综治服务体系。
推动多方入驻,凝聚解纷合力。建立常驻、轮驻、随驻相结合的部门派驻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有序入驻、高效协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骨干长期在岗、实体办公,负责日常接待、矛盾受理、基础调解、法律服务;民政、人社、住建、卫健、妇联等单位定期轮班,集中受理本领域矛盾纠纷;其他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按需到场,中心统一调度、快速响应,针对复杂案件派员介入、协同化解,实现群众诉求“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解决。
配齐人员力量,强化队伍保障。积极协调编制资源,将4个县级综治中心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全市配备县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41名、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687名,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得到有效补充。组建由律师、法官、检察官、行业专家、乡贤能人等组成的“调解智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分享,打造专业化、复合型治理队伍。

健全运行机制,提升运转效能。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结果反馈、督办落实”的全链条处置机制,配套“首接负责、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等制度,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创新实施“红橙黄蓝”四色预警与督办机制,根据事项紧急程度分级处置、动态跟踪,大幅提升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功能,提升基层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能力。完善智慧综治运行机制,推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实现线上受理、云端调解、全程留痕。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实体化运行。
改革成效: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率大幅提升,群众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6017件,其中矛盾纠纷4527件,调解成功446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3%,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为民服务更加便捷。依托规范化阵地,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纠纷调解,让群众办事更省心、诉求表达更顺畅、矛盾化解更及时,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示范作用持续彰显。高标准打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样板,形成“三调联动闭环处置”“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法获省委领导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四川法治报、四川长安网等宣传推广。
市政法委供稿
编辑:刘敏校对:陈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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