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为“一张蓝图绘到底”筑牢法治根基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通过立法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为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利于新形势下提升国家规划体系整体效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从1953年开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已经连续制定实施了14个五年规划(计划),通过对重点领域和重大任务的统筹安排,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综合国力提升,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独特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治理优势。
同时也要看到,在部分地区和领域,规划的编制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规划是一套、做起来是另一套”,“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规划脱离群众需求,缺乏可操作性和配套资源支撑,难以落地生根;有的规划实施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权责不匹配、缺乏工作协同;有的规划衔接不足、规划编制的民主性有待提升、规划执行的刚性与约束力不够;有的重编制、轻执行,重短期成效、轻长期发展,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的规划任务缺乏耐心和定力。这些问题不仅容易削弱规划的权威性、破坏发展的连续性,也影响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