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修订刑法 加强打击网络诈骗等行为

中新社阿斯塔纳9月16日电 (记者 单璐)自当地时间16日起,哈萨克斯坦刑法部分修改内容正式生效,新增和调整条款涉及网络诈骗、跟踪骚扰、强迫婚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该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哈内务部官网消息,此次修改加大了对网络诈骗相关行为的打击力度。新条款明确,非法提供、转让或获取银行账户、支付工具、身份识别手段,以及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进行支付和转移资金等行为,将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哈内务部指出,这类行为往往被用于网络诈骗中的资金转移和套现,相关人员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行为过去并未单独入刑,新条款的设立使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更加清晰。

在打击侵犯人身自由方面,修订内容删除了此前关于“绑架后自愿释放可免除刑责”的规定,意味着今后即便行为人自愿释放被绑架者,也应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