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通过党建引领、制度规范、严格监管等举措,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聚力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质效,全市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员纳入有效管理,党建指导员选派率达到100%。编制《广元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引》《广元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指导手册》,培训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2批次110余人,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推行管理层与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指导设立纪检委员12名,21名党员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实现交叉任职。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营造崇廉尚洁社会氛围。1个组织和3名个人获评全省新兴领域“两优一先”。
坚持健全机制,扎紧制度篱笆。把清廉建设作为前置硬性条件,新成立社会组织清廉入章率达到100%。制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及审核细则,将廉洁自律作为一票否决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制定广元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引及参考标准,计划遴选打造首批清廉示范点20个,已建成4个。制定广元市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服务指南,推动清理“僵尸”社会组织9家。市商业贸易协会“‘四强四促’推动协会廉洁自律”入选《清廉广元生态社会指导案例》。
坚持从严监管,涵养清朗生态。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和行业自律制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将清廉建设要求纳入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年度检查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深入开展“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两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3轮抽查,累计检查社会组织297家,对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52家发出整改通知,已完成整改42家,整改完成率80.76%。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围绕“生态广元、清廉社会”目标,持续强化党建引廉、制度筑廉、监管护廉和文化育廉,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蒋肃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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