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港法律界共论企业“出海”风险防范

中新社杭州3月25日电 (鲍梦妮)浙江省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25日在浙江杭州举办座谈会,来自浙港两地的法律界人士围绕企业“出海”法律和风险管控等话题展开探讨。

作为此次来浙的香港法律界代表,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刘秀丽表示,中国企业“出海”不仅要做到合规,还需在东道国的法律环境中争取话语权。

孖士打律师行律师董光显建议,中国企业在其他国家投资遇到争议时,可将香港选作仲裁地,既避免“山高路远”,成本也较在欧美国家仲裁更低。

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赵亮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应带着自己的规则与律师队伍。香港可依托法律人才既懂西方、又懂中国的优势,打造中国企业出海的“孵化场”和“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