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永平、孙林(分别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统一战线教研部教授)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是引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方向、衡量工作成效的核心价值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统筹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部署与落实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化解张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方法遵循。
1.统筹显绩与潜绩,把立竿见影与水滴石穿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潜绩是周期长、见效缓、侧重长远保障的基础性政绩,是显绩的根基与支撑;显绩是见效快、可感知、侧重当下成效的直观性政绩,是潜绩的转化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