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高速路停车下人不可取!

3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公开曝光了一起高速路上停车下人的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五大队民警张阳阳告诉记者:“2月18日,我大队‘图侦室’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G75兰海高速南充至广元方向K646KM处,有一辆小型轿车违法停车,并从车上下人,其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通过车辆号牌查实到车辆驾驶人李某某。2月20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李某某到案配合调查时询问,驾驶人李某某称,当天驾驶川H5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因高速公路离家比较近,便抄近道送母亲回家,让母亲在事发地下车,随后让其自行翻越高速公路护栏,通过小路步行回家。

经调查,驾驶员李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停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任茂心

编辑:刘敏校对:陈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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