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理财亏损,责任谁来承担

本报记者 勾明扬

老人投资106万元用于理财,赎回时却亏了21.9万元。亏损是怎么造成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近期,北京金融法院披露了一则典型案例。案例中,某银行客户经理周某在向65岁以上的王某销售基金产品时,存在通过线下销售线上购买的方式规避“双录”监管的情况,且银行履行适当性义务仍存在瑕疵。最终,考虑到本案所涉及投资损失的直接原因系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所致,并非银行的代销行为直接导致,故王某对自己投资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银行也需对王某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在评析案例时表示,本案例明确了老年消费者特殊保护原则。以司法裁判形式确立金融机构对老年消费者负有“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考量客户年龄、投资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以足以引起注意、能够理解的方式履行风险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