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内鬼”!5人倒卖政务信息获刑

一家物业公司的普通员工,被派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后,竟动起“靠信息吃信息”的歪脑筋。短短两年内,他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访问内部系统,批量下载企业及个体户的工商注册信息,转手卖出,形成了一条层层转售、牟利数十万元的黑色产业链。

18日,记者从旺苍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判决,五名被告人全部获刑。这是一起典型的“内部人员作案”,也是司法机关对政务信息泄露“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时间回溯到2019年8月,周某甲入职成都某物业服务公司。半年后,他被派驻至某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企业登记相关工作。正是这个岗位,让他接触到了内部的企业登记注册系统。

从2021年7月开始,周某甲动起了歪心思。他利用职务权限,在系统内按时间、地区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敏感内容,并将这些信息整理成清晰的Excel表格。然后通过QQ邮箱的中转站功能,分批发送给下线买家。在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周某甲靠出售这些信息非法获利7万余元。

这些信息并没有停留在第一手买家那里。周某甲将信息出售给周某乙,后者又以更高价格转卖给任某。任某再加价卖给王某东,王某东又继续向下转售给陈某玉,陈某玉最后卖给了唐某莉等人(唐某莉另案处理)。

就像传销网络一样,每经过一手,价格就涨一截,信息也进一步扩散,整个团伙靠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总额超过60万元。

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件所涉的企业工商信息包含法人身份、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畴。

五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周某甲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作案,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自首、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五人有期徒刑二至三年不等,均并处罚金。判决后无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19日,判决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还特别指出,该案的裁判并未止步于传统刑罚:责令被告人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数据;要求其参与公益劳动;公开赔礼道歉,并缴纳履行保证金。这一“刑事惩治+公益追责+社会修复”的三位一体司法模式,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创新应用——不仅要惩罚犯罪,更要修复被破坏的社会信任。

法官提醒,数字经济时代,信息就是资源,更是责任。司法机关通过此次判决明确传达: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必将受到严厉打击。这也提醒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个人信息保护无小事,遇到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坚决维权。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陈洋平校对: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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