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施行 长城参观游览区将动态调整

跨区域长城如何协同守护?游客攀爬“野长城”怎么办?符合条件的长城点段如何有序开放?《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施行,这些公众关注的长城保护问题有了答案。

作为北京首部专门针对长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仅实现了长城保护从政府规章到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层级提升,还在保护范围、跨区域协同保护、活化利用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相较于2003年出台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确立了“大保护”理念,将保护范围扩展至长城本体、相关文化遗产及赋存环境。这意味着,不仅长城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挡马墙等属于保护对象,与长城防御体系密切相关的古道路、堡寨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遗产,周边的山形水系、地形地貌、植被景观等共同构成长城赋存环境的要素,均被纳入法定保护范畴。

《条例》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建立“天地一体、动态监测、数据共享”的智慧监管体系。通过遥感测绘、三维建模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长城本体及环境风险的实时感知与预警。同步建设数字档案平台,系统记录长城形制特征与保护状况,为修缮设计与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借助高科技将提升长城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从‘看得见’转变为‘管得住’,确保长城保护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汤羽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