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日期为10月1日及以后的境内客票,航司不再向旅客提供纸质行程单。
9月21日,记者从相关航司获悉,南航、海航、川航、春秋航空等多家航司近日相继发出通知或公告,宣布即日起对乘机日期在10月1日及以后的境内客票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没有纸质行程单了,乘坐飞机时应该注意什么?退票手续费、逾重行李托运费等附加服务费又该怎么办?
航司停止打印境内客票纸质行程单
根据川航的公告,即日起对乘机日期在10月1日及之后的境内客票,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乘机日期在10月1日之前的境内客票,仍可按旅客的需求打印纸质行程单。
近日,国内多家航司相继发出通知或公告,宣布了停止打印境内客票纸质行程单的有关事宜。这意味着国庆假期乘机出行的旅客,将率先体验到全面使用电子行程单的出行方式。
各航司停止打印境内客票纸质行程单,是依据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相关规定而实施的。这意味着民航境内航线客运服务由此告别纸质行程单,迈入全面使用电子行程单时代。
据了解,电子行程单全称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法定凭证,也是旅客购买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据。电子行程单兼具专用发票、运输凭证、有价证券等多重属性,也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
业内人士称,行程单实际上就是旅客乘坐航班的“发票”,2006年我国开始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行程单应运而生。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民航客运服务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并设置过渡期至今年9月30日,进一步便利旅客无纸化出行。
行程单无纸化让出行更加便利轻松
航司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后,旅客可获取电子行程单,与纸质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各航司均表示,自10月1日开始,旅客可在所有航段使用完毕后的次日,通过航司App或微信小程序自助开具官方渠道客票的电子行程单,也可以通过航司客服中心、直属售票处、授权代理销售处获取电子行程单。根据相关规定,乘机日期在10月1日之前的,旅客取得的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
“全面推行电子行程单后,对旅客来说是非常利好的,带来了诸多便利。”成都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称,比如,纸质行程单不可重复打印,一旦遗失需要向航司申请开具证明,另外,旅客若遇需要办理客票退改,则要先寄回纸质行程单才能办理,有的航司还规定纸质行程单遗失了不予办理退票。而电子行程单就不存在这些情况,不论是办理客票退改还是报销入账,都可以随时获取,十分方便。
对于旅客而言,电子行程单通过自动化、常态化、无纸化开具及交付,能够让旅客更加方便地获取发票,免去柜台打印和邮寄环节,简化了业务流程。同时,旅客在报销时无需提供纸质凭证,避免了发票遗失风险。对于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工作,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程效率。
据悉,针对纸质行程单过渡期即将结束,民航局已于近期下发通知,部署相关保障工作。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及代理企业应在值机柜台、官网、移动客户端等显著位置,详细介绍电子行程单的开具流程、获取方式、查询渠道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为旅客交付电子行程单,做好政策宣贯和对旅客的服务引导。
这些附加服务费需另开电子发票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从假期开始境内航班不再有纸质行程单,那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业界人士表示,行程单虽然只是旅客购买机票的付款和报销凭证,但是在乘机过程中也要注意相关事项。比如,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过安检时,并不需要行程单,部分旅客误以为行程单是办理乘机手续和安检的凭证,其实一般只需要乘机人本人有效证件和电子登机牌就可办理。
其次,旅客在出行中难免会遇办理改签、退票,产生相应的手续费,而这些附加服务费在电子行程单中不会标注,那么支付凭证如何获取?
对此,春秋航空提示称,电子行程单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的统一设计模板,其费用明细项包含机票票价、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不包含退票、逾重行李托运、选座、餐食等附加服务费,旅客若需要报销这些附加服务费,可向航司另行申请相应项目的电子发票。
另外,旅客在购票后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按照航司或客票代理企业的相关提示下载电子行程单,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旅客凭借电子行程单上所标示的发票号码、开具日期、价税合计,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验真。
据悉,目前暂只对境内航线客票全面实施无纸化的电子行程单。下一步,民航局将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旅客运输服务使用电子行程单工作。
记者 杨富
编辑:王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