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大修 能否遏制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小错不断”

“逗我呢?天塌了。”今年6月,在短视频上刷到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表决通过的消息,15岁的临沂男孩孙小刚(化名)截图,发了微信朋友圈。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规定,对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孙小刚是反复违法的“问题少年”。他曾受过多少次行政处罚,负责帮教他的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司法社工倪田力都数不过来,从线上骂战发展到线下约架、群体斗殴,从小偷小摸到偷取寺庙的香火钱,经历多次派出所调查后,孙小刚告诉倪田力,他对类似处置“渐渐没感觉了”。

这正是修法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表示,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辅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法”)规定的教育矫治措施,有利于避免拘留所中“交叉感染”,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