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实施。国家疾控局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相关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在发布会上表示,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引导全社会有序参与传染病防治,对强化我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群介绍,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增加了传染病分类标准,把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作为分类原则,明确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的定义。目前法定传染病病种共40种,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宋芳说,传染病疫情防控要兼顾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一方面,要控制疫情扩散蔓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对保障公民权利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