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意见 创新国际商事审判机制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意见,旨在创新完善审判机制,持续推进国际商事审判提质增效。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020年以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个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国际商事案件44件、审结37件,当事人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标的额总计128亿元人民币。

截至今年8月底,各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各类涉外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16687件,审结150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