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今天(29日),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仲裁法有关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其后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别作过两次修正,已经施行超过30年。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5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9万多亿元,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仲裁法律制度在开放包容创新、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该法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