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学原任四川省法院副院长

9月30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何学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艳秋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健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一庭庭长职务;张燕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武天义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严曦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纪雯丽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于甯一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曾学原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马泽波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孔云峰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武天义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一庭庭长;何媛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张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周京菁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胡晓莹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编辑:张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