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乌方)关于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进口。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进口
2025年10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乌方)关于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