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0月10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公告提到:

一、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中涉及的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

二、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二条第(二)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三、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