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4日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办法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