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利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路线纠纷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判决结果对司乘双方的不当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2024年6月某天上午,网约车司机王师傅(化名)接到一口价特惠订单,按平台规定路线从莲心佳苑前往老城。乘客张女士(化名)与母亲上车后,途中要求王师傅绕道劳动大厦送人。
因该要求与订单规定路线不符,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情绪激动之下,坐在后排的张女士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手抓伤了王师傅的右肩颈部。王师傅当即靠边停车并报警。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张女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认定其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然而,行政处罚并未终结此事。王师傅因“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前往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全休一周并需人员陪护。为此,他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9000余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的殴打行为存在过错,确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对于王师傅提出的赔偿项目,法院依法进行了细致核定:医疗费,根据票据支持1647.79元;误工费,按四川省行业标准计算7天,支持1901.02元;营养费与陪护费,根据医嘱,分别支持210元和630元;精神损失费,因伤情未构成残疾,该项请求未获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赔偿王师傅各项损失共计2487.79元,驳回了关于精神损失费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该判决明确了两个关键点:一是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需为其过错行为导致的合理损失承担责任;二是赔偿的合理性——法律保护的是实际发生的、必要的经济损失,而非所有诉求。
这起发生在一辆网约车内的短暂冲突,最终让动手者付出了行政罚款加民事赔偿的代价,也为所有司乘人员敲响警钟:行程中发生分歧,应保持理性沟通,任何暴力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王子琳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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