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条“高压线”严禁触碰!四川首创公路隧道施工安全“红绿灯”清单

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正负面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全面构建“负面震慑+正面引导”双轨并行的安全管理新机制。这是全国范围内首创的公路隧道施工安全“红绿灯”清单,将推动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根源防控”。

《清单》分为“负面行为清单”和“正面行为清单”两部分。其中,负面行为清单共27条,聚焦“触犯即易导致群死群伤”的红线行为,涵盖地质与设计、洞口及周边防护、钻爆开挖、支护衬砌、消防爆破、瓦斯管理、应急管理等10个关键环节,用语精准、便于检查。其中,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部纳入了负面清单,严禁任何施工单位触碰。

正面行为清单共69条,从机构人员、双重预防机制、技术保障、监测预警、风险防控等7个重点管理环节,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必须做、做了有效、能做到”的具体要求,用词坚决,突出措施的不可妥协性。

《清单》由省交通质监站联合重庆交大安科院共同编制,整合了多部行业规范、地方标准与事故教训,并广泛征求全省21个市(州)、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施工单位及业内专家意见,最终审定后形成,为全省公路隧道施工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安全管理指南。

省交通质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不仅明确行为标准,更配套严格的惩戒与激励措施。

对负面行为“零容忍”。同一标段年内触犯1次,由建设单位挂牌督办;触犯3次,全省通报并扣信用分;3次以上将面临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联合惩戒。同一施工企业所属不同施工标段年度累计触犯5个及以上,将对企业层面实施通报乃至信用扣分。

对正面行为“强激励”。执行到位项目将获通报表扬,鼓励建设单位给予奖励;对拒不落实或虚假应付的,将参照负面行为处理。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清单》全面融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一线作业流程,建立全省统一的负面行为问题库,实行季度汇总与闭环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贯穿施工全过程。

(记者 寇敏芳)

编辑:许成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