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利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女孩因父亲长期未支付抚养费,在母亲的代理下将父亲诉至法院。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支付拖欠及未来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2019年,女孩小雨(化名)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根据约定,小雨由母亲陈静(化名)抚养,父亲赵强(化名)每年支付1万元抚养费,直至小雨年满18周岁。
然而,离婚协议生效后,赵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从2019年至2024年虽支付部分费用,仍有抚养费拖欠,给小雨的成长和教育造成了实际困难。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母亲陈静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雨的名义将前夫赵强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的现实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实际需求,积极组织调解。在理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对赵强长期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同时,也倾听了赵强关于自身经济困难的陈述。
经过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强所欠的2019年至2024年抚养费,共计36000元,将分三期在2027年底前付清;自2025年起,每年的抚养费标准调整为8000元;在2027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直至小雨年满18周岁的所有剩余抚养费,总计42700元。
该案主审法官提醒,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一旦出现拖欠情况,子女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因大人之间的恩怨,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王子琳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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