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满18周岁,离异父亲为何仍须支付抚养费?

30日,昭化法院昭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刚满18岁的高三学生小勇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自己高中毕业前的抚养费。

2016年,小勇的父母离婚后,他一直随母亲生活。2025年,小勇升入高三,学业压力与日俱增,而母亲因经济困难,已难以独自承担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无奈之下,小勇选择起诉父亲吴某,寻求法律的支持。

“孩子已经成年了,我还有义务给抚养费吗?”这或许是许多离异家庭父母的共同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但法律同时明确,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未避免加深父子隔阂,甚至影响小勇备战高考。法庭先进行了调解,法官明确告知吴某:“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尽管小勇已成年,但他仍在接受高中教育,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

吴某也吐露了苦衷:再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家庭负担沉重,确实难以承担过高费用。

最终,父子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每月支付小勇600元抚养费,直至其高中毕业;期间若小勇发生大额医疗支出,吴某承担一半。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两类: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进入大学阶段,且身体健康,那么父母的资助则更多是亲情层面的自愿行为,而非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焦熙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石雪芹校对:何泓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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