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元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把监督融入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和落实之中,强化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全过程监督,护航全区项目高质量建设。
组建专项监督队伍。由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项目专项监督组长,区发改局、目督办、纪检监察工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纳入推进计划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有关专班、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积极履行项目建设推进责任。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聚焦项目责任,“清单化”明确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及完成时限。聚焦项目进度,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强化力量统筹、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聚焦项目问题,以“罚点球”方式进行点对点提醒,打通项目建设堵点。
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问题交办机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制发《督办通知单》并跟踪销号。建立月度报告机制,形成项目推进月度督查报告。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对每个项目给予超前、正常、滞后、严重滞后四类评价,并定期通报,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单位(或个人)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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