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

中新网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赵建华)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征求意见稿分为五章24条,包括: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第二章为投保与承保,共11条;第三章为理赔,共3条;第四章为监督管理,共4条;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

修订征求意见稿聚焦风险领域,分类设定要求。对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及从事金融企业等涉及公众利益相关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更高的累计赔偿限额投保要求,以提升从事特定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更好维护投资者等各方利益。

修订征求意见稿优化费率机制,体现“奖优罚劣”。细化费率影响因素,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设计费率模型,并发挥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督促进作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业务质量。同时,完善示范文本,维护各方权益;加强监管协同,完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