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我市66个住宅项目(含市本级和四县三区)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房屋总证”),正式具备分户登记办理条件。为保障市民不动产合法权益,符合条件的业主可联系开发企业准备材料,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房屋分户登记(即“不动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需依法登记方可生效;预告登记后,自具备登记条件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失效。业主可查阅附件《住宅项目登记台账》,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在列,及时启动分户登记申请流程。
办理分户登记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总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安置协议、拆迁购房合同)、完税结果材料等。若房屋存在抵押登记(如按揭贷款),还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场办理。
为方便市民办事,不动产登记机构已为开发企业开通自助延伸服务窗口,业主可携带齐全材料到开发企业延伸点办理登记。需注意的是,涉及离婚析产、增减共有人、法定继承等复杂登记事项,须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业主及时办理分户登记,确保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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