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创作基金!昭化区出台文艺项目扶持和精神文化产品奖励办法

近日,广元市昭化区印发《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励办法》,设立300万元文化产品创作基金,对有昭化元素的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励。《办法》从明确总体要求、规范项目扶持、细化奖励规则、完善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对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励办法进行了规定。

随着《办法》的正式施行,一系列精准措施如春雨般浸润文艺土壤,在当地引发热烈反响,激活文艺精品创作的“一池春水”。

政策引领催生创作活力

该《办法》旨在推进“名作高峰计划”实施,创作出一系列具有昭化特色的文化产品,提升“三国名城、蜀道昭化”影响力。

“《办法》的出台既是区委、区政府对文艺事业的重视与赋能,更是为昭化本土作家搭建的‘创作阶梯’与‘成长沃土’。”中国作协会员、昭化区作协主席罗倩表示。“作为一名业余作家,我将以身作则,用笔墨书写昭化的历史厚度、时代温度、人文高度,让更多人通过文艺作品认识昭化、爱上昭化。”

文化创作的本质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在本《办法》中,首先明确了对重大文艺项目和优秀精神文化作品的总体要求,即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优化文艺作品创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助推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

机制护航深耕文艺沃土

该《办法》将通过哪些方面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对于重大文艺项目,昭化区将扶持范围限定为在昭化区立项且由相关单位(个人)担任第一出品方(特殊单位除外)的中央、省、市、区四级规划项目,项目类型涵盖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七类作品,原则上每年每类遴选不超过1部。

其中,舞台剧、广播电视节目、音乐类项目须于1年内结项,其他项目于2年内结项。按作品类型设定扶持标准,资金分阶段予以拨付,如电影类最高50万元、舞台剧类最高30万元。

对于优秀精神文化作品。昭化区设立区级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每年评选一次。该奖项设高峰奖、特等奖、一至三等奖及新闻类优秀奖,对应奖金为800元至1.5万元不等。高峰奖、特等奖从获得国家、省级重大奖项作品中评选产生;等次奖需满足时代气息、昭化印记、艺术水准、推广效果、原创版权五项条件。同时,对新加入国家、省级文联(作协)的会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这次出台的《办法》给我们美术创作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创作底气和前进动力。我们美协将带领会员深入蜀道、古城,用画笔描绘昭化千年文脉与时代新貌,用精品力作回报这片土地的滋养。”昭化区美术家协会主席赵奎说。

规范提质共筑创作高峰

在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励工作的同时,昭化区还持续完善文化作品管理机制。《办法》中指出,一是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申报、初评、终评、公示、表扬流程;二是同步建立项目跟踪督导、资金专款专用机制,明确六类不予扶持奖励的情形及相应的违规追责办法。

政策的春风吹遍昭化大地,广大文艺爱好者纷纷响应,勾勒出全民参与文艺创作的繁荣图景。

“《办法》的实施会推动更多优秀文化作品的产生。以后,我会更加关注人民精神世界,用相机及时记录美好瞬间。”昭化区卫子初级中学校长、昭化区摄影家协会成员史小红说,“我校将进一步在学校美育上下功夫,开展特色社团,鼓励师生们多观察、善发现,使用文学、书法、美术、摄影等多种艺术形式进行创作,记录和反映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

政策东风起,文苑花正开。在《办法》的推动下,昭化区正掀起文化精品创作的热潮,一批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文化作品即将涌现,将持续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具有浓厚时代性和“烟火气”的高质量文化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邹星雨

编辑:石雪芹校对:何泓岑

责编:何沂薇编委:陈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