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翁婿对簿公堂 为何庭审途中主动撤诉?

14日,记者从利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了两起紧密相关的民事案件,一起是离婚纠纷,另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的亲属关系,使得案件的调解过程充满了人情与法理的交织。

离婚调解:和平分手,车辆归男方

在离婚纠纷案中,原告刘芳(化名)与被告徐强(化名)于2005年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过程中,审判员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徐强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也达成一致:登记在刘芳名下一辆丰田牌轿车归自己所有,双方约定于2025年11月30日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其余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

“既然双方都愿意和平分手,也希望今后各自安好,重新开始。”法官在调解中如是说。

借贷纠纷:老丈人撤诉,自愿放弃债权

就在同一天,另一间调解室里,正在进行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原告刘老伯(化名)是刘芳的父亲,也是徐强的岳父。他起诉要求徐强偿还2012年所借的15万元本金及利息。

审判员在核实事实时,徐强承认借款属实。然而,就在庭审过程中,刘老伯却出人意料地表示:“他虽然是我女婿,但现在经济困难,又和我女儿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自愿放弃这笔钱,以后也不再追究了。”

徐强低声回应:“谢谢爸。”

鉴于原告当庭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准许其撤诉。

特殊签字:法官医院现场确认

调解结束后,徐强因病住院无法到法院签字,为保障当事人权益,今日上午,法官与书记员专程前往医院,在病床前完成了相关法律文书的签字确认程序。

“法院能到医院来,真的很贴心。”徐强在签字时感慨道。

法理之外,亦见人情

这两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体现了法院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灵活性,也展现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法官赵波表示:“家庭纠纷往往情、理、法交织,我们既要依法裁判,也要尽可能修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至此,一段纠缠多年的家庭矛盾,终于在法律的框架下画上了句号。

杜文燕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刘敏校对:陈洋平

责编:张长春编委:陈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