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进行时丨广元曝光3起食品添加剂违法案例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11月14日,该局集中发布3起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案例一:利州区某酒坊超范围添加甜蜜素被罚

2025年5月,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检利州区某酒坊散装高粱酒、散装玉米酒时发现,两款酒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要求。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于8月8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给予警告、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利州区某馒头加工店违规使用甜蜜素被罚

2025年8月,按照省级抽检计划,执法部门抽检利州区某馒头加工店制售的白糖馒头、普通馒头,检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于11月4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青川县某酒业公司添加山梨酸钾被罚

2024年11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在广元市城区某烟酒商行抽检青川县某酒业公司生产的蜂蜜酒时,发现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蜂蜜酒”超范围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于2025年3月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诚信经营;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敏佳

编辑:刘敏校对:陈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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