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离婚协议支付补偿款怎么办?

“我只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并不是非要把他逼到绝境。”11月18日,在利州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林悦(化名)轻声说道。她对面的前夫赵磊(化名)低着头,略显局促。这对曾经的爱人,因一笔拖延三年的百万离婚补偿款,再次对簿公堂。

林悦与赵磊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女。2021年12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赵磊需在一年内向林悦支付100万元补偿款。然而,离婚两年多过去,这笔钱却迟迟未能到位。

“我不是不想给,确实是遇到了困难。”调解过程中,赵磊坦言自己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面对前妻的坚持,他既愧疚又无奈。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从情理法多个维度进行调解。经过再三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总金额调整为70万元,林悦自愿放弃剩余部分;赵磊将于2025年年底之前支付20万元;2026年2月1日前支付30万元;2027年1月30日前支付最后20万元;若任何一期逾期,林悦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赵磊还需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袁平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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