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摆在战略任务第一条并作出重要部署,体现了党中央战略谋划的连续性和指导方针的精准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既需要政府科学引导、加强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等微观主体不断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议》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就包括“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蹄疾步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任务更加艰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越性,开创“十五五”时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局面。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
如何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深刻揭示了二者不可偏废、辩证统一的关系。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全球经济发展经验和规律,创造性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推向了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