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永
发于2025.11.24总第1213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其中3个刑事案例,1个民事案例。最高法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是个惯例,有的也与民企有关,但这次专门发布“改判”案例,体现出针对民企司法精神和适用原则的一些变化,以及对一些着力倡导原则的一种强调。其中所凸显的民企与国企平等保护、刑法谦抑性适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等理念,不仅对民企和民营企业家而言事关重大,于中国法治进程也意义深远。
这几个案例,都代表了民企长期存在的现实性困境,有的还是类型化、一再发生的,如果将其与今年7月份最高法发布的12个民企典型案例结合起来看,就能看得更加清晰。这次4个案例中,1个关涉民企与国企平等保护,2个关涉罪与非罪、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区分,1个是法律规定发生了变化。7月份的12个案例,有2个关涉罪与非罪区分,3个事关平等保护,其他的则多与保护民企的具体权益有关,比如保护创新、名誉权以及出海权益等。所以在司法层面,民企要重点解决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平等保护,二是罪与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