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伙伴到对簿公堂,多年纠纷如何化解?

“当初说好收到工程款就结清,没想到要等这么多年。”面对曾经的合作伙伴,原告赵女士语气中满是无奈。11月21日,在利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下,这起僵持多年的经济纠纷终于迎来转机。

2021年底,某建设工程项目让原本合作经营的赵女士夫妇、承包商王女士(被告)及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被告)产生关联。项目转包过程中,经结算确认,王女士需向赵女士支付前期投入费用11万元。

“收到第一笔进度款后一定优先支付。”这是王女士当时的承诺。然而在收到工程款后,王女士并未如约付款,后在赵女士的催要下,这笔工程欠款最终以借款形式确认——王女士于2024年2月3日出具8万元借条,李先生提供连带担保。

此后,王女士陆续偿还部分款项,但截至诉讼前,仍欠33000元未付清。

庭审中,赵女士表示:“这些年为了这笔钱,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王女士则坦言目前经济困难:“不是不想还,确实手头紧张。”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这起纠纷涉及工程转包、债务转化、担保责任等多个法律关系,但核心在于如何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各方进行沟通,对王女士说:“既然出具了借条,就要信守承诺;现在遇到困难,可以争取债权人的谅解,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同时也向赵女士分析:“调解虽然需要作出一定让步,但能够避免漫长的执行过程,让资金早日回笼。”

经过法官的耐心协调,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承诺于2026年1月29日前偿还20000元,赵女士自愿放弃剩余13000元,李先生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官普法

民间经济纠纷中,很多当事人从合作伙伴变成诉讼对手,往往是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和契约精神。经济往来中,重要约定务必书面化,遇到履行困难时应主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而非消极回避,这样才能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人际关系。

李玲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何泓岑校对:石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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