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正常骑车去上班,突然就被撞倒了。”回忆起一年前的那场事故,原告王女士仍心有余悸。
2024年2月的一个清晨,她像往常一样骑行在上班路上,不料在路口与罗先生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随后引发了一场涉及4万余元赔偿的纠纷。
据王女士描述,事故发生后,她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她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治疗和在家休养。然而,在赔偿问题上,她与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产生了分歧。
“我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觉得有些费用计算不太合理。”罗先生在法庭调解中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他驾驶的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但对于王女士提出的4万余元赔偿要求,各方存在不同意见。
这起案件摆在了利州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案头。仔细翻阅卷宗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计算上。
“事故给原告带来了身体痛苦和生活不便,理应获得合理赔偿。”法官对罗先生耐心解释道,“同时,我们也要根据证据和标准来核算具体金额,确保公平合理。”
在另一次谈话中,法官也安慰焦虑的王女士:“请放心,法院会依法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赔偿不仅要覆盖您的实际损失,也要考虑您的后续康复。”
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组织了多次调解。他一方面向保险公司释明保险责任范围,另一方面帮助双方厘清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21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罗先生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具体金额根据证据和标准重新核算确定。
承办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同时,驾驶员应当依法投保足额保险,这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李玲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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