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频繁停播遭公司索赔10万,法院判定违约成立

“3.3休息”——2025年3月3日,19岁主播赵某在名为“某孵化群”的微信工作群里留下这条简短消息后,便消失在直播间里。这条看似普通的请假信息,成为压垮她与经纪公司合作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

24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直播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主播赵某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支付违约金6万元及律师费8000元。

签约:一场始于美好的合作

时间回溯到2024年4月4日,赵某与四川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为她提供直播设备、宣传推广、短视频策划等全方位支持,并给予每月4000元的保底收益。而赵某需要每月直播至少2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

“我们投入了39600元用于设备、资源扶持,希望把她培养成优秀主播。”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法庭上表示。签约初期,赵某的微信昵称“我想睡到自然醒”还曾让同事们觉得可爱,没想到后来却一语成谶。

违约:从偶尔缺勤到长期停播

合作开始后,问题很快出现。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赵某频繁无法完成约定的直播时长。

“今日未开播”“未完成规定时长”——在“某孵化群”里,公司运营人员不断发出提醒。然而,这些提示大多石沉大海。

2024年12月起,公司连续发出《履约催告函》《律师函》,但效果甚微。截至2025年2月,赵某已累计缺席直播75天,缺勤时长高达450小时。

补救:最后一次机会

“鉴于你方前期违约情况,经协商,合作期限顺延75天。”2025年2月28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再给赵某一次机会。

公司代理律师在庭审中陈述:“我们原本可以直接起诉,但还是选择了再给她一个机会。”《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若再次违约,将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签订补充协议后,赵某仅在3月3日发了一条“3.3休息”的消息,之后就再无音讯。

判决:契约精神必须坚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审判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在签订补充协议后依然未能完成直播任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关于10万元违约金的诉求,法院综合考虑公司投入成本、违约程度等因素,酌情调整为6万元。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支持了8000元律师费的诉求。

“我们投入了资源,也给予了足够的机会。”李某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这个判决维护了基本的契约精神。”

法官说法

本案中,赵某作为一名刚成年的主播,或许尚未完全理解签约的重量。而法院在维护契约精神的同时,也对违约金进行了酌情调减,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尺度。在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此案也为从业者们敲响警钟:合同不仅是合作的开始,更是责任的承诺。

杜文燕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陈洋平校对: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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