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商家”被判赔,差评自由有边界

戴先任

消费者荆某在名为“辽宁某高校万能墙(表白墙)”的微信发帖吐槽大连一家烤肉店菜品质量差,吃一次便引发急性肠胃炎。烤肉店老板将荆某起诉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8月4日,法院判决荆某侵权并赔偿烤肉店经济损失5000元。

烤肉店一方认为,荆某提供的诊断书是在烤肉店吃饭三天之后,不能证明是在烤肉店内吃坏的肚子。如果荆某认为自己是在该烤肉店消费后发生呕吐、腹泻,完全可以向烤肉店反映或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不应当在学校表白墙上发表不实言论,影响了烤肉店的信誉,导致烤肉店经营惨淡。

法院支持了烤肉店的诉求,原因就在于荆某发布的内容失实,对烤肉店的声誉造成了实际影响。而荆某在烤肉店吃饭三天之后引发急性肠胃炎,难以证明是在烤肉店内吃坏了肚子。荆某的维权方式显然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