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设立“共管账户”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真正用在孩子身上,成为离婚家庭的一个难题。

近日,已离婚12年的自贡市民梁某、冯某,在法官的建议下,为孩子小梁设立了“共管账户”,两人将抚养费打入账户,共同监督管理账户使用,解决了这个多年的难题。

2013年,冯某与梁某协议离婚后,婚生女小梁由梁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梁某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孩子的成长一直由奶奶负责照顾。

因梁某经常言语贬低小梁,且随着生理发育,小梁与父亲共同生活存在不便,小梁多次向母亲冯某及外公外婆表示想随他们一起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冯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梁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