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创新与法治完善路径

观 点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并在工伤认定、权益救济等方面实现突破,以统一法律标准保障其基本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人社部颁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两部门相继出台的新规定呈现出强化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趋势。这两项新举措是在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出现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基础上,因应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而出台的,拓展了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新领域,扩充了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新维度。

首先,在调整范围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按照新规范进行统一调整,包括已提前退休、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从而把超龄劳动者纳入劳动法的统一保护范围,按照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从劳动法上全面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体现出我国劳动就业保障更加适应人口变化和技术变革新趋势,结合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的深度融合,让每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公平发展。同时,有效应对人口发展的少子化、老龄化挑战,基于劳动者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推动劳动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均衡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