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二审

中新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曾玥)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根据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生态环境法典编撰工作安排,在法典草案初次审议后,将法典草案分拆为若干单元,分别进行审议并修改完善。

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二次审议稿进一步扩展生态环境定义的内涵和外延,增加体现生态系统方面的内容,将生态环境的定义修改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空间、自然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总体”,并在列举范围中增加“高原”“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