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性器具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韩国国会修订《刑法》,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购买后携带等),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新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