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忙帮不得!

为获得朋友借款,他不假思索地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对方办理业务,收到借款后不久,警察便找上门来。直到此时,一头雾水的他才得知,自己因无知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据利州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12月14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线索指令,发现辖区居民郑某名下银行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其中多笔资金流向可疑,疑似外地新发生的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于是我们立即展开查处。”

经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今年11月6日,郑某的银行账户在短时间内收到三笔来源异常的资金,共计16300元。其中金额为5000元和6300元的两笔款项,与外地新发生的两起电信诈骗案中受害人资金流向轨迹相似。而在收到款项当天,郑某又将部分资金转给一名叫黄某某的男子。

掌握证据后,民警将郑某控制。到案后,郑某依然一头雾水。最终在证据面前,郑某如实陈述了案情。据其交代,因生意周转需要,他向朋友黄某某借款。11月6日,黄某某自称在一网络投资平台上通过运作获得不菲的收益,有待提现的资金29000余元。黄某某表示,自己欲将该款项提取出来以便借款给郑某,但因自己账户绑定在投资平台,需要郑某提供银行账户,协助完成提现。

为了获取该笔借款,郑某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账户提供给黄某某,用于其所谓的平台提现。不久后,郑某的银行卡收到三笔转账,共计16300元,在明知钱款来历不明的情况下,郑某依然将其中的11300元转给黄某某。经警方查明,黄某某收到钱后,立即转账给自称平台客服,实则是电诈集团的车手。

经调查核实,郑某于11月6日22时收到的5000元和6300元,分别系外地两名受害人的被骗资金。郑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目前,已依法给予郑某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任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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