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全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经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未来气象条件,按照《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广府办发〔2024〕26号)有关规定,决定于2025年12月20日9时解除12月17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欣
编辑:孙红玲校对:陈洋平
责编:张长春编委:李凌
20日上午,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全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经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未来气象条件,按照《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广府办发〔2024〕26号)有关规定,决定于2025年12月20日9时解除12月17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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