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29日发布关于2026年下半年部分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为使利害关系方及时了解措施实施期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通过本通知一并对外告知(见附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不再发布个案措施到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