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办法》明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聚焦我市“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专利转化运用、保护能力建设、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等重点工作。项目支持分档设置,一般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特别重要项目可获20万元支持。
奖励补助方面,《实施办法》推出多项“真金白银”政策: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获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3万元;完成重大应用价值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可获10万元奖励。同时,对地理标志运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给予专项支持,其中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最高5万元;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类国家标准认证、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职称或专利代理师资格,也可获相应补助奖励。
服务保障上,《实施办法》提出优化“1+N”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四川省(广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业务“一窗通办”,支持建设服务工作站和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提供托管、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健全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据悉,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月底,有效发明专利509件,较上年新增49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83件,增速18.5%。《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广元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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