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5〕8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修改稿)〉的请示》(国卫规划报〔2025〕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